并没有太多脑洞

RF绝症患者 POI五刷狗 自嗨小能手 糖厂模范员工

【POI】【RF】My Mr. Browning<05>

超过十二点了我有罪 今天白天家里大扫除我就没半个小时完整地做下来过 刚刚又开始了和老师的心一轮周旋【扑街

老李收收你的痴汉少女心赶紧表白吧人家也喜欢你啊 这真的是我见过的最适合细水长流的cp没有之一 但是ball ball你们快去谈恋爱【哭/(ㄒoㄒ)/~~

选《仲夏夜之梦》纯粹是因为它比较、、、欢乐?

嘿喂狗【到今天竟然破万字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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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、

Wren先生的旅行记出版了。

按照惯例,一本崭新的书守时而又不动声色地躺在了Reese的桌子上,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翻开封面,他得到了一个巨大的惊喜,扉页上规规矩矩地印着一行字:

献给John Reese先生,感谢他在整理这本书上提供了可贵的帮助。

其实Reese不是太喜欢台面上这些拿腔拿调的话,但他还是觉得很高兴——他竟然出现在了Wren先生的书的题词上。本来名字出现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已经是一件挺浪漫的事情了,更何况是Wren先生的书。“写一本书,最重要的就是终于可以正式地把你的名字写在扉页上,把它题赠给你。”

但愿Wren先生是个浪漫的人。

这一次看到他定点出现在公园的长椅上,Reese没有犹豫,直接走过去坐在了旁边。

Finch觉得有一团暖暖的深色积雨云降落在了身边,衣领在被挡掉一般的风里服帖了下来,他把有些僵硬的身子转向自己左边,语调没有什么起伏:“Mr. Reese,您不是在工作吗?”

“不急,托天气的福。”Reese一脸轻松。

还带着凉意的风混合着Reese的声音钻进了Finch的领口巾缝隙里,他不由得缩了缩脖子,把自己的帽子往下扣了又扣。

Reese几次想把手伸过去整理Wren先生领口巾的褶皱,最终还是用左手握了握自己的右手,摘掉手套递过去,站起身来转身要继续走:“天气还凉,请注意一些。”

Finch楞了一下,正襟危坐地捏着手套:“谢谢您,再会。”

“再见。”Reese不是很有把握地回过头,咧着嘴笑了一下,眨眨眼睛。

Wren先生好像是被吓到了一样,他忽然低下头去局促地摆弄着那副显然是大了许多的手套。

Finch第一次拒绝了别人的搀扶回到楼上,拉开抽屉翻出本子,吹掉了上面新积起来的一层很薄的灰,那时候的本子封面还有些厚重——说是本子,其实只是夹着一叠连在一起的纸页。Finch小心翼翼地压平了头几页卷起来的角,吸了口气,去开墨水瓶的盖子。

的确应该写首诗了,噢也许不止一首。

 

“感谢您把这一本书题赠给我,也许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来回报您。John Reese。”

“感谢您的好意,这是您应该得到的,或许我们可以安排一下下次预约的时间。Harold Wren。”

这次Reese出门的时候多带了一个小包裹——里面装着也许是Wren先生会喜欢的下午茶点心。半路上他遇到了以前那个兜售玫瑰花的孩子,喊住了,嘱咐两声——毕竟现在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去Wren先生的家里,实在是有些扎眼。

当然,这不代表Reese不想这么做。

 

Wren先生看上去严肃得有些古怪,他轮流盯着Reese手里的点心和桌上信心的玫瑰:“Mr. Reese,我想提醒你,我们只是……”

“好,我明白,十分抱歉,Mr. ……”Reese故意顿了顿。

“Finch。”

“什么?”Reese惊讶得抬起了眉毛。

“您可以叫我Mr. Finch。”扶手椅里的绅士抬起了眼睛,盯着Reese的样子像在校对一本书一样。

Reese看着对面那个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人,觉得被称“您”有些窘:“别这么叫我,Reese就行了,或者John——如果您不介意。”

“Mr. Reese,”Finch显然有些固执,他自顾自地低下头去抠着手中本子上的一个小点,“下午茶时间到了,要来点吗?”

Reese口腔里还残留着一直以来习惯了的三倍浓缩的味道,但是他显然不会拒绝Finch先生钟爱到近乎偏执的味道,他不敢擅自去动那些精致的茶具,便撑着下巴,看着Finch像完成一个仪式一样暖壶、泡茶。

“叮”地一声,Finch丢了一块糖在自己的杯子里,把小勺子伸向Reese,“来一块吗?”

Reese没有把自己的杯子推过去,而是直接伸手去拿Finch手里的勺子。

有那么一秒钟Reese修长的手指搭上了Finch的,Finch被指尖突如其来的热度惊得差点掉了勺子,回过神的时候,Reese已经认认真真地抿了一口茶。

“Mr. Finch,不得不说,您口味不错。”Reese并没有想到。看上去透露着博物馆气质的Finch先生会喜欢这样清甜的味道,“不过,您还是少摄入一些甜食比较好。”

这很可爱不是么?尤其是他刚刚还红了耳朵,这太可疑了。

临走的时候,Reese用力握了握Finch的手,再一次在引起他的尴尬之前松开了:“下次再见,祝您愉快。”

在房间门被细心地虚掩之后,Finch没有动,他仔细地回想着这个本来完全是陌生人的人,是怎么轻易让自己逾越了一些防线,和他面对面的——明明是一个十分注重隐私的人,甚至说“过分”也不为过,现在他竟然可以毫无阻碍地随意踏进Finch的房间。

还有那位Mr. Reese的声音,听上去并不是刻意的,但是像极了自己那些上好的丝质的领口巾,把自己不松不紧地围绕起来,不知道这一副极其诱人的嗓子到底是怎么来的。

还有他的眼睛,比窗外的阳光厚重一点,又恰好比阳光暖了一些,他看向自己的时候仿佛带着笑意,相比欣赏街景的时候,他的眼神一碰到自己,就自动变得温柔起来,看上去那么自然而然,似乎要让人以为他看向任何一个他欣赏的人的时候都是这样,但又不是,明显不是。

Finch甩了甩脑袋,努力地把脑海里“Reese先生的眼神很是可疑”的想法赶出去,把本子在膝盖上摊开。

 

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人会邀请别人一起去看一场戏剧呢。

Reese盯着剧院门口的告示来回扫了几遍,Finch大概不会错过原班人马为时一个月的巡演。

悲剧吗?不,私下里多愁善感的Finch——也许他还没察觉到Reese一经发现了这一点,他看到悲剧也会暗自伤神的吧。Reese的目光最终落在了《仲夏夜之梦》上。

Reese把信纸叠了又叠,塞进信封里,生怕被谁看到一样,这回火漆印章盖得格外端正,他觉得有些忐忑。

今天见到了Wren先生。

今天Wren先生把他的新书题赠给了我。

今天知道了Wren先生的住处。

今天和他一起喝了下午茶,知道的他的真名叫Harold Finch。

今天我和Finch先生握了手。

今天我邀请了Finch先生一起去看戏剧,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。

Reese从没觉得自己记性这么好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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